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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0206地震中西區國定古蹟五妃廟災害復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06/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5年0206地震中西區國定古蹟五妃廟災害復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31,000元 ,開標時間106/01/10 09:2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5年0206地震中西區國定古蹟五妃廟災害復建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95.33.5
有形文化資產組
106/01/03
106/01/09 17:00
106/01/10 09:20
831,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及7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12條辦理) (1)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 1.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其類別為○1大木作匠師○2彩繪匠師○3泥作匠師○4瓦作匠師,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本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依文化部公告之傳統匠師名單為準)。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