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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北區及東區弱勢青少年職涯準備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於 106/0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度北區及東區弱勢青少年職涯準備計畫-彙管作業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5,578,370元 ,開標時間106/01/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2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06年度北區及東區弱勢青少年職涯準備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A.17.2.1
秘書室
106/01/05
106/01/23 17:00
106/01/24 10:00
5,578,370元
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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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06/01/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廠商性質擇一檢附): 1.第一類廠商:檢附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立案證明文件。 2.第二類廠商: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相關網站下載「商工登記資料」,以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公立學校得以學校授權同意投標函代替設立登記。 (二)投標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者除所得稅法第應檢具主管稽徵機關收訖之最近一年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收執聯。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國公立學校或公?研究機構得免檢具納稅證明文件。 餘詳如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