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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八年級戶外教育隔宿露營活動-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5學年度八年級戶外教育隔宿露營活動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機關代碼 3.82.5.84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1/05
截止收件日期 106/01/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6 0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528,8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01/04)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71號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費用為0元,由本校提供電子光碟資料1份,請投標廠商自行列印使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投標廠商應繳符合本採購案「基本文件審查表」及「資格文件審查表」內容之文件。
(二)、 前開所規定之廠商資格,如屬財力資格者,廠商得以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履約及賠償連帶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保險單代之,並依「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9條之規定辦理。
(三)、 若廠商之登記文件刻正辦理變更程序中,於投標時,檢附下列文件者,按下列規定認定其適用原則:
1  廠商僅依規定遞送1種已變更完成或尚未變更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應填之廠商資料時,應填寫與上揭檢附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內容一致。
2  廠商若同時依規定遞送2種以上已變更或尚未變更之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應填之廠商資料時,與上揭設立、登記文件之一登載相符者,皆得視為符合規定。
3  另其餘應附之文件內容,與變更前或變更後之內容一致時,亦皆得視為有效。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