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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育樂設施區廣播系統建置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於 106/0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育樂設施區廣播系統建置」,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99,149元 ,開標時間106/01/24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2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育樂設施區廣播系統建置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45.4.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106/01/05
106/01/24 09:00
106/01/24 09:30
499,149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基本資格: 需為國內合法設立且有能力從事本服務工作之公司,具電機/電器等安裝或承裝專業服務,或承作廣播系統經驗之相關公司,無不良紀錄,證照齊全者。 (二) 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公開於網站之資料代之(依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應具電機/電器等專業領域之人才,或具有供應、承作能力、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如為原住民廠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