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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村仁和路179之3及179之5等二件道路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106/01/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同村仁和路179之3及179之5等二件道路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88,611元 ,開標時間106/01/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0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大同村仁和路179之3及179之5等二件道路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48.63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106/01/06
106/01/09 17:00
106/01/10 10:00
188,611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級以上之營造業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4.承攬工程手冊或業務手冊影印本(營造廠4~18頁、土木包工業4~13頁);
4. 經主管機關證明原住民機構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六個月);係獨資人負責人出示註記原住民身份之戶籍謄本。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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