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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7年高雄園區汙水廠廢(污)水處理系統代操作維護作業委託專業服務計畫-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6-107年高雄園區汙水廠廢(污)水處理系統代操作維護作業委託專業服務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機關代碼 A.27.3
機關名稱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1/06
截止收件日期 106/01/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2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155,669,463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一樓服務台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本國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含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等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外國廠商(附經公正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屬外國廠商者,應遵循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1.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我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2.外國廠商應提出之外文資格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3.外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外國廠商應於投標時檢附相當於我國廠商資格之在當地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外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