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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舊大安溪橋」修復暨再利用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製作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於 106/01/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歷史建築「舊大安溪橋」修復暨再利用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製作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5,720,000元 ,開標時間106/01/17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16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歷史建築「舊大安溪橋」修復暨再利用工程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製作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87.33.38
綜合規劃課
106/01/09
106/01/16 17:00
106/01/17 11:00
5,72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0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
(一)一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上述兩者團隊內應含領有相關執業技師證之主持人或顧問、協力廠商)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二)計畫主持人資格:(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A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10條」規定,「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規劃設計或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B 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規定,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冊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歷史建築聚落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歷史建築聚落類-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勞務主持人名冊」;請檢附名冊等相關證明文件。(三)以上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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