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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106年度所屬單位駐地監錄系統設備維修開口契約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06/01/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縣警察局106年度所屬單位駐地監錄系統設備維修開口契約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780,000元 ,開標時間106/01/17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1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花蓮縣警察局106年度所屬單位駐地監錄系統設備維修開口契約採購案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3.76.55
花蓮縣警察局
106/01/09
106/01/17 09:00
106/01/17 09:30
78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有能力承作本案之廠商,其所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標的(如電器安裝業、 光學儀器,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業等相關項目)有關之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三、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第一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五、其他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