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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焚化爐第1煙道前牆、頂牆及後牆高週波鍋爐管排定製及更新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 於 106/01/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度焚化爐第1煙道前牆、頂牆及後牆高週波鍋爐管排定製及更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69,983,000元 ,開標時間106/01/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度焚化爐第1煙道前牆、頂牆及後牆高週波鍋爐管排定製及更新
財物類
423 - 蒸汽產生器(中央暖氣鍋爐除外)及其零件
3.97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106/01/10
106/01/23 17:00
106/01/24 10:00
169,983,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配管工程業(E599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電焊工程業(E603100)等相關合法廠商並持有證明文件…(餘詳如招標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正本)。 (五)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應具有下列2項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 1.於截止投標日前7年內,曾經承辦焚化廠、電廠、化工廠等相關行業鍋爐爐管更換或維護,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並得檢附業主出具之上開契約完成證明文件。 2.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本採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相關規定者…(餘詳如招標文件) 前項第一款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