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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公務聯繫及接待貴賓餐會飲品採購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議會 於 106/01/1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公務聯繫及接待貴賓餐會飲品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1/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2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06年公務聯繫及接待貴賓餐會飲品採購案
財物類 24 - 飲料
3.76.85
總務組
106/01/10
106/01/20 09:00
106/01/20 10:00
1,500,000元
否
04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2/0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1/2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1/09)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投標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廠商且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含F102(食品什貨、菸酒、飲料批發業)或F203(食品什貨、菸酒、飲料零售業)或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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