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06年度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廢水前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工業局 於 106/01/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度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廢水前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733,200元 ,開標時間106/01/24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1/2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度金屬表面處理專業區廢水前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2
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
106/01/16
106/01/23 17:00
106/01/24 14:30
13,733,2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或親至本中心無記名購買。或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截、篡改)。2.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紙本工本費新台幣300元,郵購者另附新台幣100元回郵郵資,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寄送、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電子領標費用20元。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二、以廢棄物清除業及處理業共同投標,或由廢棄物清理業單獨投標者:(一)其處理行為採最終處置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位於彰濱工業區內之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二)其處理行為採再利用者,應檢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並載明其污泥之處理方法係屬再利用行為。三、廢棄物處理場(廠)操作許可證(函)/ 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函):1、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應符合彰化濱海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第13點規定)/ 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代碼A-8801)項目。3、投標商分配於本工作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150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4、處理場(廠)許可證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5、有害事業廢棄物(污泥)處理,其為採固化法、穩定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處理方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處理機構,應同時檢附最終處置進場證明。四、以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投標者,應檢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核發之再利用許可函。 詳投標須知第6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