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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2017智慧城市展委外服務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新竹縣政府2017智慧城市展委外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機關代碼 3.76.44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單位名稱 綜合發展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1/16
截止收件日期 106/01/23 09:00
開標時間 106/01/23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0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均屬之。
2.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