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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區106年度里基層工作經費監視系統維修及拆除開口合約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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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龍潭區106年度里基層工作經費監視系統維修及拆除開口合約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機關代碼 | 3.80.60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1/1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1/25 13:30 |
開標時間 | 106/01/25 15: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2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300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附回件信封(限掛郵資72元)及招標文件費用(現金)寄交本所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電子通訊、電器及弱電工程等相關)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4.押標金繳納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