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06年度新興中小企業前瞻政策規劃計畫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
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度新興中小企業前瞻政策規劃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5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單位名稱 | 政策規劃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1/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2/08 17:30 |
開標時間 | 106/02/0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7,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立學校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得免提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請依下列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廠商所檢附證明文件,應與投標廠商名義主體一致):檢附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