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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鼓山區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於 106/01/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市鼓山區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5,734,410元 ,開標時間106/02/03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2/0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高雄市鼓山區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97.33
文化資產中心
106/01/24
106/02/02 17:00
106/02/03 09:00
35,734,41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一、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特定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傳統匠師人力,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1)
(一)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2)
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4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註一〕,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3~6):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註一〕:本工程所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下列各項:泥作、瓦作、大木作、小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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