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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鼓山區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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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高雄市鼓山區哈瑪星貿易商大樓整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機關代碼 | 3.97.33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單位名稱 | 文化資產中心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2/0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2/10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2/10 17: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5,734,41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特定資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及第12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傳統匠師人力,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1) (一)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2) 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4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註一〕,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3~6):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登錄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註一〕:本工程所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下列各項:泥作、瓦作、大木作、小木作。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