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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服務續階計畫-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委外服務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賦稅服務續階計畫-不動產移轉網實整合服務」委外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機關代碼 A.7.10
機關名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2/08
截止收件日期 106/03/09 09:30
開標時間 106/03/09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59,326,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前一版公告日(106/03/29)
前一版公告日(106/02/07)
前一版公告日(106/02/06)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 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另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