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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歷史建築「桃園大廟口派出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市歷史建築「桃園大廟口派出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機關代碼 3.80.3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2/08
截止收件日期 106/02/17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650,0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專人至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二樓秘書室出納繳納200元工本費後持收據再至秘書室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並合法納稅、能提供本採購案履約能力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情形之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立案法人組職、社團、文史工作室、工商行號或建築師事務所等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務必清晰可辨):
(一)廠商證明文件:1.國內各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證明文件或相當證明文件影本。2.立案法人組織、社團、文史工作室: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3. 工商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需用機關及廠商可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