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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06年災害防救演習場地佈置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縣106年災害防救演習場地佈置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機關代碼 3.76.55.20
機關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2/18
截止收件日期 106/02/23 08:30
開標時間 106/02/23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98,500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 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工商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二) 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
1.本採購案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擬即改採限制性招標。
2.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 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前述程序於第1次開標程序當場辦理,不另行通知。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