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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河金龍橋上游右岸防災減災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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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三峽河金龍橋上游右岸防災減災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20.20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3/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3/14 09:30 |
開標時間 | 106/03/1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8,159,83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10元 系統使用費 21元 文件代收費 11元 總計 24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費用詳政府採購網。 [決標方式]: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2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無法通知亦同)。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應以本局【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板橋分行027036070573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 投標廠商應自備封套,將標單文件之標封等範例列印黏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