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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班鋼琴調音及保養勞務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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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音樂班鋼琴調音及保養勞務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機關代碼 | 3.9.25.1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單位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3/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3/14 08:00 |
開標時間 | 106/03/14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76,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2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經營樂器行業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理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應附具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標日前六個月以內)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5)專門技能證明:廠商雇用之調音師須具有中華民國鋼琴調律師證照,並請提供雇用相關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