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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國中颱風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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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宜昌國中颱風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機關代碼 | 3.76.55.96.4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3/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3/13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3/14 11: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41,364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 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