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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仁里?13及14號水質淨化場址維護服務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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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仁里?13及14號水質淨化場址維護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13.20.5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單位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3/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3/14 09:30 |
開標時間 | 106/03/1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68,63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2.相關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之證書。(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免)。 3.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至少應具有濕地或生態保護或與本案相關之工作事項等。 4.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如A102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80園藝服務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或與本案相關之類別等。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可作為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