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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協助辦理岡山焚化廠效能提升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於 106/04/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協助辦理岡山焚化廠效能提升」,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205,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5/0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5/0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委託技術服務廠商協助辦理岡山焚化廠效能提升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3.30.99.2
總務課
106/04/21
106/05/08 17:00
106/05/09 10:00
2,205,000,000元
否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500元整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參與國內外公(民)營焚化廠(整廠每日焚化量900公噸以上)設計、建造或營運管理實績證明(尚未完成履約者得檢附代操作營運契約書影本,必要時本機關得要求查驗契約正本);另服務對象為公家機關者,應檢附該案之完工結算證明書或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