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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竹北交流道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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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國道1號竹北交流道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15.5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
單位名稱 | 技術組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4/2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6/01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6/02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1,9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須提送「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 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參與本案之計畫主持人(即計畫經理)及協同主持人須具有土木、結構或交通工程技師執業資格。本項須提送「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 4.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至五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