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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塔山電廠新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金門塔山電廠新設第九、十號機發電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4/28
截止收件日期 106/05/09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0 0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022,300,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4
前一版公告日(106/05/12)
前一版公告日(106/05/11)
前一版公告日(106/04/20)
前一版公告日(106/04/17)
前一版公告日(106/04/12)
前一版公告日(106/03/17)
前一版公告日(106/02/02)
前一版公告日(106/01/26)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1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6年5月9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23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一般規定:1‧本工程採統包方式辦理,不允許共同投標。2‧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3‧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與我國已簽署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廠商參與投標或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4‧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提出之資格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外國機構所核發者除為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應經當地政府單位或法院公證或認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如非為中文書寫者,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5‧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須提供之資格證明文件(含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所載金額之幣別如非新臺幣時,以等標期內由廠商擇定任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如無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則以外匯交易收盤現金賣出匯率代之。6‧投標廠商及其分包廠商所提出經業主或其授權人發給之完工實績證明文件得為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餘續詳附加說明內容。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