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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BOP廠區雜項管路系統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於 106/05/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BOP廠區雜項管路系統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207,798元 ,開標時間106/05/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5/11 14: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BOP廠區雜項管路系統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2.15.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106/05/04
106/05/11 14:00
106/05/12 10:00
25,207,79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70元 系統使用費 67元 文件代收費 34元 總計 77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一般規定: (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我國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4)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 2.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 A.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具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99010配管工程業」。 B.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