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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中央門禁監控系統增設管制設備改善(第二次招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於 106/05/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中央門禁監控系統增設管制設備改善(第二次招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37,498元 ,開標時間106/05/16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5/15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06年中央門禁監控系統增設管制設備改善(第二次招標)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A.9.12
國立臺灣圖書館
106/05/05
106/05/15 17:30
106/05/16 14:00
137,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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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國立臺灣圖書館7樓7006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1、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1號函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核發後,廠商仍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申請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6個月內):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另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 4、押標金: 新臺幣6,875元整。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