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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76線埔心交流道至員林30米園道北側新闢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政府 於 106/05/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76線埔心交流道至員林30米園道北側新闢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46,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5/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5/2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76線埔心交流道至員林30米園道北側新闢工程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3.76.47
工務處
106/05/05
106/05/23 09:00
106/05/23 09:30
246,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費用每份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郵資150元),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收。
一、政府登記有案之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
三、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二)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三)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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