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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增進國中小學生游泳能力教學勞務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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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度增進國中小學生游泳能力教學勞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8.97.39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東區關東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新竹市東區關東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5/18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5/24 10:00 |
開標時間 | 106/05/24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57,12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經政府立案登記合格經營游泳池之廠商,且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訂定之游泳管理規範,有能力提供游泳教學服務者。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 水質檢測合格證明(最近六個月)。 3. 投保公共意外險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 4. 符合法規規定之足額合格救生員證件。(依據游泳管理規範:經營者應依下列各款水池總面積,配置足額合格救生員,且救生員應親自在場執行業務: (1)375平方公尺以下者:最少配置一名。 (2)375至750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二名。 (3)750至1250平方公尺者:至少配置三名。 (4)1250平方公尺以上者:至少配置四名。 5.檢附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