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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6/05/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開標時間106/06/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3 09:5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82.11.1
勞務採購科
106/05/18
106/06/13 09:50
106/06/13 10:00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1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共同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漁港管理、環境維護或清潔管理」之承做經驗。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保全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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