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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6/05/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開標時間106/06/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3 09:5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82.11.1
勞務採購科
106/05/18
106/06/13 09:50
106/06/13 10:00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1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共同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漁港管理、環境維護或清潔管理」之承做經驗。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保全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