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資本門設備-衛星電話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消防局 於 106/05/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資本門設備-衛星電話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5/2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5/25 08: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資本門設備-衛星電話採購案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3.76.55.20
花蓮縣消防局
106/05/19
106/05/25 08:30
106/05/25 09:30
2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ㄧ)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 INDEX.JSP】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工商登記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 (二)投標時,廠商需提供型錄正本或影本,型錄中有關規格部份如為外文需以中文翻譯註明以供審查,若型錄無法顯示規格要求時,應檢附原廠補充說明或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效。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招標,符合資格者如為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本案第二階段開標或辦理第二次及以上招標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