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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號機場端主線改善工程規劃設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於 106/05/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2號機場端主線改善工程規劃設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8,130,000元 ,開標時間106/06/02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0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國道2號機場端主線改善工程規劃設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5
技術組
106/05/19
106/06/01 17:00
106/06/02 14:00
18,130,000元
是
01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4/2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現金
(1)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須提送「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另技師事務所資格需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及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
(2)自本案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參與本案之計畫主持人(即計畫經理)及協同主持人須具有土木、結構或交通工程技師執業資格。本項須提送「投標廠商計畫主持人資格保證書」。
(4)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至五款所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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