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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 於 106/05/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706,532,000元 ,開標時間106/06/20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20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採購案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A.21
衛生福利部
106/05/25
106/06/20 09:00
106/06/20 11:00
1,706,532,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關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1.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及符合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或說明文件,
◎非共同投標者,須為下列其中之一者
*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業務範圍包含直昇機運輸業務。
*普通航空業許可證,且公司「符合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條第1款之規定」或「已經交通部同意許可籌設民用航空運輸業直昇機運輸業務」。
*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業務範圍包含飛機運輸業務,且公司「符合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條第2款之規定」或「已經交通部同意許可籌設民用航空運輸業直昇機運輸業務」。
◎共同投標者
*執行金門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之廠商,須具有普通航空業許可證或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
*執行連江地區、澎湖地區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之廠商,須符合前述「非共同投標者」之規定。
2.廠商信用之證明: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若為共同投標者,需分別檢附各共同投標廠商之最近三年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共同投標者須分別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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