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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隨車消防救災器材1批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於 106/05/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隨車消防救災器材1批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50,000元 ,開標時間106/06/1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隨車消防救災器材1批採購案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3.80.32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106/05/26
106/06/14 17:00
106/06/15 14:00
4,8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招標文件電子檔,請自備USB
1.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3.檢附產品型錄、認證報告正本或影本。 4.型錄須能清楚辨識產品外觀並有廠牌與製造廠名稱、地址、電話等資訊,不接受以公告之規格下載直接為產品說明書使用,各項規格數值均應明確標示,型錄內容須與屆時欲交貨之物品相符,型錄上之裝備及器材圖樣不得違法使用其他廠商(國內或國外)之圖樣,否則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1款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處理。 5.型錄及相關文件上須劃線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次並蓋章確認(如為外文含中文對照說明)以供審標,未提供中文對照視為無效,若型錄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規格時,則須檢附該設備製造廠原廠補充說明之文件並隨標檢附中文對照說明,規格中性能要求須具測試報告或認證部分應隨標檢附,若遺漏或未顯示符合本規格功能,視為不合格,請投標時詳細檢查,以避免爭議。 6.規格書內容及審查規定所列項目,應依審查表內容檢附,如有未檢具、缺漏、未標示或原文未檢附中文對照翻譯,投標視為無效,為不合格。另得標廠商於履約時所檢附之型錄(正本或影本)或產品說明書或補充說明,應有中文對照翻譯俾驗收及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