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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6年度中小學電腦教室電腦設備汰舊換新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06/06/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106年度中小學電腦教室電腦設備汰舊換新」,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5,232,250元 ,開標時間106/06/19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9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桃園市106年度中小學電腦教室電腦設備汰舊換新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3.80.1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
106/06/01
106/06/19 09:00
106/06/19 09:30
85,232,250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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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06/05/1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營業項目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資訊軟體批發業(F11801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電信器材零售業(F21306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8010)。 (二)應附具之文件: (1)登記或設立資格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廠商具有供應能力之證明。 (5)廠商投標時檢附規格型錄文件1式6份(置入證件封內)供備查與決標後審查,其規格型錄文件內容含規格型錄應答書及設備規格文件所規範之內容。 (6)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登記或設立證明及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之證明等(每區合格維護廠商至少2家)。 (7)廠商信用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