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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廠袋濾式集塵器用濾袋等一批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於 106/06/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崁頂廠袋濾式集塵器用濾袋等一批」,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934,600元 ,開標時間106/06/14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崁頂廠袋濾式集塵器用濾袋等一批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3.13.30.99.2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106/06/01
106/06/13 17:00
106/06/14 11:00
5,934,6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59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
1.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具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時得以前一期代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機關得依需要通知得標廠商於7個日曆天內提供正本供機關查驗,查驗不合格取消得標資格。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須提供國內大型垃圾焚化廠【900T/D(含)以上】或汽電共生廠濾袋銷售實績由機關或機構開立履約完成之財物驗收結算書等資料供開標時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