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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資通訊系統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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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資通訊系統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85 |
機關名稱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秘書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0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8/01 10:00 |
開標時間 | 106/08/01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350,055,42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 A.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之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廠商。 B.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C.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2)特定資格: A.投標廠商應具備設計、安裝與運轉等相關於資訊、通訊或監控系統,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其相關於資訊、通訊或監控之單一合約實績不得低於新台幣4億7,001萬1,084元或累計實績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並檢附採購機關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廠商未具本項能力證明文件者,不得單獨投標,惟得與具本項能力證明之廠商共同投標) B.具有相當財力者: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 235,005,542 元(含),若為共同投標廠商資本額可累加達到上述要求(兩家廠商共同投標時每家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 117,502,771元(含),三家廠商共同投標時每家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 78,335,180元(含) 或經會計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餘詳投標須知第64、66條)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