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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旗鼓鹽地區申請指定觀光地區作業委託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於 106/06/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市旗鼓鹽地區申請指定觀光地區作業委託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98,000元 ,開標時間106/06/12 17:4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高雄市旗鼓鹽地區申請指定觀光地區作業委託服務案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3.97.38
觀光產業科
106/06/03
106/06/12 17:00
106/06/12 17:40
698,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一)基本資料:國內經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等,具備提供與本案服務範圍相關之專業能力,並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者。
(二)應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列為無效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不合格標)。
(4)投標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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