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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定古蹟陳期宰洋樓修復規劃設計(含再利用與因應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金門縣文化局 於 106/06/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門縣定古蹟陳期宰洋樓修復規劃設計(含再利用與因應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3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7/04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03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金門縣定古蹟陳期宰洋樓修復規劃設計(含再利用與因應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1.1.24
文化資產科
106/06/03
106/07/03 17:00
106/07/04 14:00
3,3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廠商資格(具備相關建築規劃設計專業領域,無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之禁止者)。
(一)建築師事務所。
(二)技師事務所。
(三)工程技術顧問業。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本案修復之規劃設計主持人,應具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4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2件者。(或具同辦法第1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另,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計畫主持人之與廠商關係之證明文件(如投保文件)或簽署之合作同意書(有效期間為投標日起至計畫執行完畢止),廠商負責人為計畫主持人則免。
三、詳需求書第拾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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