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崁頂焚化廠106年度飛灰穩定化設備委託操作管理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於 106/06/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崁頂焚化廠106年度飛灰穩定化設備委託操作管理」,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962,793元 ,開標時間106/06/1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崁頂焚化廠106年度飛灰穩定化設備委託操作管理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13.30.99.2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106/06/06
106/06/15 17:00
106/06/16 10:00
15,962,79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通訊函領每份400元或電子領標200元
(一) 廠商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者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上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網址: 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query/NoQuery.jsp&ctNode=10818;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Loading...

處理中,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