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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第四餐廳廚房及會客室整修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役政署 於 106/06/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第四餐廳廚房及會客室整修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322,243元 ,開標時間106/06/14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內政部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第四餐廳廚房及會客室整修工程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1.11
內政部役政署
106/06/07
106/06/13 17:00
106/06/14 09:30
7,322,24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5號事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廠商應附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二)廠商應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據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司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