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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7甲線3k+505家源橋改建工程(含代辦管線發包)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於 106/06/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7甲線3k+505家源橋改建工程(含代辦管線發包)」,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92,643,725元 ,開標時間106/06/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7甲線3k+505家源橋改建工程(含代辦管線發包)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25.4
獨立山工務段
106/06/07
106/06/13 17:00
106/06/14 10:00
192,643,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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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二)特定資格條件:1.財力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實收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為資本總額)不低於1,800萬元。(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Ⅰ)最近1年內其權益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整。(Ⅱ)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2.工程實績,廠商於投標時所提之工程金額實績,為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指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工程金額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7仟2佰萬元整。 (2)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8仟萬元整。(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基本及特定資格證明文件檢核總表(附件28),投標廠商應簽章。2.相當財力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擇一:(1)實收資本額證明文件。(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3)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附件29),需經會計師簽證及投標廠商應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