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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桃廠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四座反應器觸媒卸裝工作(1式)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6/06/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桃廠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四座反應器觸媒卸裝工作(1式)」,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867,165元 ,開標時間106/06/21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6/2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桃廠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四座反應器觸媒卸裝工作(1式)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50
採購處
106/06/07
106/06/20 17:00
106/06/21 14:00
9,867,16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之重油脫硫工場反應器裝卸觸媒施工經驗,投標時須附業主出具之驗收或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驗收或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重油脫硫工場反應器裝卸觸媒施工等工作,投標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含有重油脫硫工場反應器裝卸觸媒施工等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上述證明:(a)若投標廠商為分包商者,應另附該案與原承攬商之合作契約證明(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且其重油脫硫工場反應器裝卸觸媒施工之工作確由該投標廠商施作者)。(b)如文件為國外者,其所有文件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c)廠商資格規定之石油脫硫工場不包括pilot plant(試驗工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