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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69kV電力系統汰換案1式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中央造幣廠69kV電力系統汰換案1式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機關代碼 3.47.2
機關名稱 中央造幣廠
單位名稱 中央造幣廠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6/09
截止收件日期 106/06/14 10:00
開標時間 106/06/14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6,179,545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中央造幣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並依法納稅之廠商。檢附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相關文件影本(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影本。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特定資格: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617,954元、開標日前5年內曾經安裝完成69kV以上特高壓設備之甲級電氣承裝業廠商:檢附文件
1.有效甲級電氣承裝業登記執照。
2.開標日前5年內安裝完成69kV以上特高壓設備驗收合格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文件。
3.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2,617,954元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投標廠商請勿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提作合法設立之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