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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南排分流系統及湖內抽水站興建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嘉義市南排分流系統及湖內抽水站興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機關代碼 3.76.60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
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水利工程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6/09
截止收件日期 106/07/06 09:30
開標時間 106/07/06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285,338,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06/13)
前一版公告日(106/06/08)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市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工務處新工科(發包中心)(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7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親自領取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郵購者應附圖說文件費,受款人為嘉義市政府之郵政匯票,書明招標勞務名稱並附回件大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台幣捌拾元整,於限期內郵寄本府工務處新工科(發包中心),每件以購三份為限【領標或郵購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營造業登記證。
◎依營造業法第43條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不得投標。

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