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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校園核心路由交換器建置計畫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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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度校園核心路由交換器建置計畫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資訊及國際教育科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09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7/11 09:00 |
開標時間 | 106/07/11 09: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7,25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登記或設立具有採購標的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合法廠商;廠商應將下列證件影印本放入標封內: (一)基本資格: 合法營利事業單位且營業項目屬: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2.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3.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4.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5.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6.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7.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8.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9.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具合格證件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應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押標金繳納憑證。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