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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市府補助大溪義消中隊購置消防後勤車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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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市府補助大溪義消中隊購置消防後勤車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
機關代碼 | 3.80.32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13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6/26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6/27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7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3.檢附車輛、警示燈、警報系統等型錄正本或影本。 4.型錄須能清楚辨識產品外觀並有廠牌與製造廠名稱、地址、電話等資訊,不接受以公告之規格下載直接為產品說明書使用,各項規格數值均應明確標示,型錄內容須與屆時欲交貨之物品相符,型錄上之裝備及器材圖樣不得違法使用其他廠商(國內或國外)之圖樣,否則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處理。 5.型錄及相關文件上須劃線標示出符合規格之項次並蓋章確認(如為外文含中文對照說明)以供審標,未提供中文對照視為無效,若型錄上無法完全顯示符合本規格時,則須檢附該設備製造廠原廠補充說明之文件並隨標檢附中文對照說明,規格中性能要求須具測試報告或認證部分應隨標檢附,若遺漏或未顯示符合本規格功能,視為不合格,請投標時詳細檢查,以避免爭議。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