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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淡水第二漁港(漁人碼頭)環境清潔與設施安全維護委託管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6/14
截止收件日期 106/06/21 09:30
開標時間 106/06/21 0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1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共同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且二、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漁港管理、環境維護或清潔管理」之承做經驗。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保全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