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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存摺」設備及系統開發招標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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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藝文存摺」設備及系統開發招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
機關代碼 | 00973926 |
機關名稱 |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
單位名稱 |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15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6/28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6/29 14: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2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否 原因 硬體設備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現金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經政府登記從事有關「電腦、資訊」之業務,並持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之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不合格標)。 2.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 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押標金:廠商於投標時須繳納新台幣210,000元押標金。 5.廠商投標聲明書。 6.授權書。(投標廠商若非負責人本人到場,其代表者應檢附授權文件) 7.其他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